被判死刑
20日15时30分,安徽工程大学教师被控杀害女学生案,在芜湖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。芜湖中院认为,郭某牛持匕首连续多次捅刺被害人致其死亡,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据被害人代理律师樊颙介绍,案件庭审时,郭某牛以自己患抑郁症为由对抗指控,但法官并未采纳这一说法。樊颙表示,法官认为,郭某牛在本案中有完全行为能力,其是否患有抑郁症与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是两个概念。
此外,郭某牛辩护人还提出,郭某牛系在临时起意、无法自控的情况下实施犯罪行为。判决书显示,法院认为,郭某牛从网上购买匕首,于案发当日携带匕首尾随追上涵涵后,持刀连续捅刺涵涵,致其死亡。这一辩护意见显然与事实不符,不予采纳。
对于判决结果,被害人涵涵母亲谢女士说,“我的内心还是难以平复,但觉得法律还是公平的。”谢女士提到,截至目前,郭某牛家属从未联系过自己,也从未道歉。